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商护商优化环境的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做好安商护商的各项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都匀市公安局、都匀市招商局安商护商联系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联系工作由都匀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都匀市招商局综合科负责。
二、两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解决公安机关在安商护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
三、都匀市招商局及时将外来投资者情况通报给市公安局,每月25日向市公安局安商护商办公室通报当月招商引资客户的基本信息,市公安局及时将服务对象工作意见反馈给市招商局。
四、都匀市公安局安商护商工作办公室每月将市招商局提供的招商引资客户的基本信息传达到各辖区派出所,建档建卡,及时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五、都匀市招商局综合科积极协助都匀市公安局安商护商工作办公室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对象监督员和信息员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