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辆严重超员的大客车。尤为严重的是驾驶员系醉酒后驾驶营运客车。
当天中午14时,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李贵庚、协勤钱春肖在都匀市辖区321线1141公里处执勤检查时,发现从市区驶往洛邦113方向的一辆车牌号为贵J03618号的大客车车厢内黑压压的,有超员的嫌疑。李贵庚示意该车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经清点这辆归属都匀公共汽车公司核载36人的大客车装载了60人,超员24人。且在询问驾驶员张林均时,其呼气中有酒气。执勤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张林均进行检测,已超过醉酒临界值,经都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提取其血液进行检测,证实张林均属醉酒状态,张林均本人也对醉酒后驾驶营运客车并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将张林均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给都匀市公交公司,责令该公司调整其工作岗位不再驾驶客运车辆,并依法对张林均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处。
法律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二)款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